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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趙宏進/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即日起搬遷至民權路101號(原市議會舊址),考量月底為民眾辦理停車月票的尖峰時段,交通局停車管理處之停車月票發售及停車費繳納業務,在7月15日之前,仍維持在自由路交通局舊址1樓受理,7月15日之後,交通局業務即全部移往民權路101號。
交通局在縣市合併前租用自由路二段53號的大樓辦公至今,縣市合併後新市政大樓啟用,部分舊有辦公廳舍釋出,市府為節省公帑,決定交通局停止租用民間大樓,搬遷至原市議會辦公。
交通局搬遷至民權路101號後,有22個洽公停車位,民眾洽公停車可更為方便;交通局前的停車格位與台中州廳停車場相同,採累進費率,前半小時免費,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即日起搬遷至民權路101號(原市議會舊址),考量月底為民眾辦理停車月票的尖峰時段,交通局停車管理處之停車月票發售及停車費繳納業務,在7月15日之前,仍維持在自由路交通局舊址1樓受理,7月15日之後,交通局業務即全部移往民權路101號。
交通局在縣市合併前租用自由路二段53號的大樓辦公至今,縣市合併後新市政大樓啟用,部分舊有辦公廳舍釋出,市府為節省公帑,決定交通局停止租用民間大樓,搬遷至原市議會辦公。
交通局搬遷至民權路101號後,有22個洽公停車位,民眾洽公停車可更為方便;交通局前的停車格位與台中州廳停車場相同,採累進費率,前半小時免費,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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