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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趙宏進/台中報導
 台中市三十四歲的許姓男子開車不慎擦撞到路邊一部轎車,轎車警報器大響,肇事者心想沒有人看見,趕緊加速離開,不過,被害人報案,警方在一個小時內就查到車主,通知駕駛車輛的男子到案說明,肇事者因肇事逃逸,不僅要賠償對方,還要罰款及吊扣駕照,得不償失。
 許姓男子跟朋友借車使用,行經台中市烏日區五光路及復光四巷前,擦撞在路旁的一部轎車,轎車警報器大作,許姓男子心想沒有人看見,趕緊加速離去。小轎車黃姓車主聽到警報器,從公司辦公室衝到路上查看,但是,沒有看到車輛,只發現轎車右側遭到嚴重擦撞,肇事者已逃逸不見蹤影,報警處理。
 警方立即調閱周邊監視器,經交叉比對,1個小時內,就拼湊出肇事車輛車牌號碼,連絡車主,通知當時使用車輛的許姓男子到派出所說明。許姓男子到案,對於肇事逃逸感到相當後悔,希望與車主達成和解。
 除了要賠償對方車輛損失外,警方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肇事逃逸規定,向許姓男子開單告發,許姓男子要處三千元罰鍰,另外,還要被吊扣駕駛執照一到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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