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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市一名陳小姐辦理中油公司的儲值卡,日前不慎遺失,向警方報案後,再向中油辦理止付,不過,中油人員告訴消費者必須自行負責,當事人向縣議員陳清龍及台中縣消保官翟威甯投訴,陳清龍議員認為中油不合理,而消保官也認為中油應有止付的機制,將行文中油說明改進。
陳小姐向陳清龍議員表示,今年初她向中油辦理儲值卡,八月九號連同皮包不慎遺失,她隨即向警方報案,因儲值卡內還有九千多元的餘額,為防遭盜用,向中油報備遺失,希望能夠止付,並要求中油能夠將原卡內的九千多元餘額,移轉到新的儲值卡,但是遭到中油拒絕,陳小姐說,中油回應「無法辦理移轉」。
陳清龍議員指出,儲值卡是一種預付性質的新消費行為,消費者的儲值卡遺失,儲值單位本來就應該有一套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機制,否則像這名民眾的處境,明確地要消費者自己承擔責任,真的沒有道理。他要求中油公司改進。
而台中縣消保官翟威甯也接獲陳小姐陳情,翟威寧向中油公司初步詢問,中油回應,儲值卡沒有名字在上面,等同現金,遺失不另外補償或退費。翟威甯建議民眾,中油未改善前,不建議使用。
翟威甯表示,將去函要求中油說明、改進,也將呈報消保會,希望邀集相關部會針對這項消費爭議進行檢討,訂定妥當規範,保障消費者權益。(摘錄中廣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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