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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縣警局霧峰分局十九所派出所攔查一部機車,發現四十二歲男子為通緝犯,將他帶回派出所,將入獄服刑,不過,他有一名十四歲、就讀特教班的女兒,入獄後將無人照顧,警方顧慮少女安全,通知社會處介入安置,也讓這名通緝犯安心服刑。
霧峰分局十九甲派出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發現一部機車相當可疑,攔下檢查身份,四十二歲的張姓男子手腳發抖,警方查詢電腦,發現張姓男子是酒駕通緝犯,因為沒有到案執行而在七月二十九號被地檢署發佈通緝,於是將他逮捕。
張姓男子有一名就讀特教班的14歲女兒,他要求警方通知女兒到派出所,後來由張姓男子的哥哥將他女兒帶到派出所會面,張姓男子不放心女兒,不斷叮嚀交代事情,19甲所長林添宏說,男子的哥哥告訴警方,他跟弟弟都是臨時工,自己也要工作,弟弟入獄,他也無法照顧弟弟的女兒,希望警方協助安置。
警方考慮少女的安全,避免衍生問題,聯繫台中縣社會處由社工介入安置,讓張姓通緝犯安心服刑,據指出,張姓通緝犯的刑期為四個月,很快就可以出獄,接回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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