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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縣社會處攔檢幼童車發現缺失多
(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十日電)為確保幼童乘車安
全,台中縣政府社會處加強幼童車攔檢,發現幼童車缺
失還真不少,包括超載、改裝座椅、搭載超過七歲以上
學童等,社會處已依法移請監理、警察單位開罰。
中縣公、私立托兒所將近二百七十所,為確保幼童
乘坐幼童車安全,縣府社會處不定期會同警察、監理單
位在路邊進行幼童車攔檢,攔檢結果發現幼童車缺失不
少。
社會處指出,依規定托兒所幼童車只能載送七歲以
下幼童,但許多托兒所附設經營安親班,因此幼童車還
身兼載送安親班學童的任務,因國小學童年齡已超過七
歲,幼童車載送超過七歲以上學童已違反規定。
社會處統計,攔檢十輛幼童車,平均就有三輛違反
規定載送超過七歲以上的孩童,目前雖無法可管,但內
政部兒童局已完成幼童車管理草案,明訂幼童車一旦被
查獲違法載送七歲以上孩童,罰鍰最高達七千元,罰款
額度不輕,業者請自重。
幼童車另外易犯的缺失則為超載,社會處攔檢發現
,幼童車因超載,竟然在車上走道放置小板凳,供超載
幼童乘坐,由於小板凳就放在走道中間,四週沒有扶手
,車子一開快或突然煞車,小孩子容易往前衝,相當危
險。
此外,幼童車的缺失還包括駕駛沒有職業駕照、業
者將幼童車座椅改裝等。
為保障幼童乘坐幼童專用車的安全,社會處也提醒
父母在為幼童選擇托兒所時,務必了解業者幼童車使用
是否依照規定,以避免寶貝搭乘安全堪慮的幼童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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