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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趙宏進/台中報導
 縣市合併後,大臺中地區已列管的未合法工廠家數多達1401家,臺中市政府一方面優先稽查高度污染及有消防缺失的工廠,同時也持續鼓勵辦理臨時工廠登記,在中央修定工廠管理輔導法之前,研擬管理暫行條例提供暫時性保護措施,鼓勵業者申請。此外,市府也努力尋找適當土地劃設為可設立工廠地區,並訂定配套措施鼓勵優先申請搬遷的工廠,希望以輔導重於取締的原則,從根本解決問題。
 未合法登記廠商的環保及消防等公安問題,29日在市政會議中引起高度重視。經發局長黃晴曉於專案報告中指出,未登記工廠補辦登記的緩衝期限為民國106年6月2日,在此之前,市府計畫藉由管理輔導暫行自治條例,對已提出申請登記的工廠予以適當的暫時性保護措施,以避免補辦登記期間反受處罰。
 市長胡志強表示,對於未合法登記的工廠,市府的原則是不可能「就地合法」,但很多工廠想合法登記,要搬遷卻找不到適當土地,市府要更積極協助。而市府規劃適當工業區的同時,也應提供誘因鼓勵工廠先辦理登記,例如不列入優先取締對象、未來優先申購市府的設廠土地等,讓業者形成愈早登記愈有利的認知。而已申請登記的工廠,也絕對不能成為市府選擇取締對象的「線索」。
 胡市長也說,最近發現許多長年嚴重污染的地區,連污染源頭都找不到,顯見工廠環保問題的嚴重性。因此,雖然他個人認為「有心向善、開單不是好辦法」,對於高度污染又不願意搬遷,或是有消防問題的工廠,不用等到有人檢舉,市府都應優先處理。
 胡市長說,相信市議會也會支持市府訂定管理輔導的自治條例,而市府必須站在工廠的角度看問題,多聽取業者的想法,規劃的工業區面積也必須符合實際需求,如此才能解決業者的問題,讓他們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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