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搖頭晃腦,警當場查獲槍枝毒品


   東勢警方23日清晨730分許,警員劉俊宏、羅平山擔服6點至8點巡邏勤務,巡邏至東勢鎮粵寧里東勢大橋東端粵新堤防100公尺處發現一輛白色自小客車打著大燈、雨刷來回擺動、行進方向搖擺不定,員警覺得可疑,立即示意要求該車停車受檢。當員警趨前查看時,赫然發現在嫌疑人腳邊置放著二個包包(一黑一白)裡頭放著二枝槍枝,警員劉俊宏立即後退一步拔槍喝令嫌疑人不要動並要求配合檢查。經帶回派出所後,查獲本票共5(面額新台幣65000)、手機4隻、無線網卡1隻、手機sim14片、帳簿2本、彈簧刀1把、手銬1副、手銬鑰匙1把、毒品共4.5克 (安非他命2.0克 、海洛因2.5克 )。


東勢警方調查經查該案嫌疑人謝○順(68年次、台中縣東勢鎮人)向民間租賃車公司租用約2星期(車主大雅鄉人)謝姓嫌疑人,平日無所事事遊手好閒,是地方的治安顧慮對象,警方懷疑該嫌疑人利用該租賃車做掩護,拿著毒品四處兜售,特別是對需要一大早工作的大車司機,謊騙食用毒品可以刺激精神;另外,經嫌疑人表示搜出的本票是有人向他購買毒品時沒錢所簽下的本票,讓員警搖頭直說,「簽本票就可以換毒品了?」。


    東勢警分局提醒您,毒品有害身心,切勿吸食,以免身心受到戕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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