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度死亡宣告「幽靈」竊賊?-- 新聞稿


太平分局坪林派出所警員賴宗權、吳昆典0517日 上午1140分許,巡邏至太平市廍仔坑路56號旁,發現一名男子行跡可疑,上前盤查發現該男所騎乘的腳踏車前方置物籃內有一黃色的塑膠布袋,警方請受盤查人自行打開查看後,發現內裝有剛剝去塑膠外皮之電線三梱及鋸片一支,而該男子身上無任何身分證件,僅自稱他叫劉O(男、45年生、戶籍:臺東縣,是一名失踨人口),因為兩天沒有進食,飢寒起盜心,才行竊偏僻山區果園內的電線,劉嫌坦承竊行不諱並配合警方至犯案地點指認,帶回所內偵辦時,警方赫然發現劉嫌戶籍資料個人註記欄內,註記類別為:死亡且有兩次死亡宣告記錄,第一次於78年宣告死亡(81年撤銷宣告)後,其弟又於96年向當地警方報請協尋,於97年再度被法院宣告死亡。


據瞭解劉嫌單身、居無定所四處為家,去年還曾在大里市打零工賺錢,十餘年前與其父親發生口角後即離家,久未聯絡與家人漸行漸遠,一談起兄弟、老母滿臉無奈欲言又止,警方苦口婆心勸導劉嫌向法院撤銷死亡宣告,恢復「正身」後才能找一份固定工作糊口,惟劉嫌以「沒錢坐車」消極回應,警方對其背負死亡之名甘於人間蒸發,卻不願撤銷法院宣告行徑大感不解,除積極聯繫家人出面處理外,也只能依法移送法辦;至昨(18)日晚間坪林所終輾轉透過臺東縣、臺北縣警方聯繫上劉嫌在北工作之弟弟,請家屬出面指認一家得以天倫夢圓。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hc9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