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報導
  台中縣警察局昨天表示,行人交通事故統計,98年有人傷亡行人事故833件,造成行人17人死亡、1272人受傷;99年迄今已發生4件行人死亡事故。平均而言,台中縣每月約有73件有人傷亡行人車禍,造成1.4人死亡、106人受傷。
 警察局表示,在行人傷亡的年齡層分布較為分散,但71-85歲間最高占24%,最值得注意;時間分布以下午17-19時最高,其次是上午尖峰7-8時。
  肇事原因前三名,為未注意車前狀況(39%)、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4%)、酒後駕車(4%);行人事故在路段上(35%)最高、交叉路口內(23%)次之;遭機車碰撞(59%)最高、其次是小客車(37%)。
  在各鄉鎮行人易肇事路段,以霧峰鄉中正路、大里市中興路及塗城路、大肚鄉沙田路等。
  警察局呼籲,為利駕駛人辨識,行人在清晨或黃昏、夜晚出門時,應穿著淺色系或鮮艷的衣服,或攜帶有反光或發光的物品,避免穿著暗色系的衣服,以增加汽、機車駕駛人注意力。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hc9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