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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小便宜起盜心 遭眼尖員警查獲 直喊得不償失
擔任某營造工程工頭,月薪也有四萬多元的竊嫌吳0正(47年次、高雄市人),於 (12)日中午前往台中縣沙鹿鎮某超商買酒時,想起自己手臂拉傷,於是拿了店內的消腫藥膏等物品二瓶,價值三百多元,但為了貪小便宜,趁著店內老闆娘正忙著幫客人結帳時,將該物品放入自己的口褲內,以為這樣就神不知鬼不覺,巧的是,當天老闆中午在住家休息時,剛好打開電腦螢幕,觀看超商監視器畫面時,發現吳姓竊嫌在店內偷竊商品,乃電話告知店內的老闆娘知悉,原本老闆不想追究吳嫌,不料,吳嫌於結完帳欲離開時,卻再次順手竊取一支俗稱不求人之伸縮鐵扒放入袋中,大方的離開店內,這時老闆才火大報警處理。
清水警分局清泉派出所員警楊鎮宇及林金泉獲報後,立即前往現場,吳嫌見警到來,若無其事的走出該超商門口後,快步離去,眼尖的警員林金泉看到吳嫌神情緊張且快速離開,直覺有異便上前追緝,約10公尺 將其攔下,吳嫌自知難逃才坦承行竊該商店內物品。
犯嫌吳0正喃喃自語的表示:五年前,自己也因為貪小便宜,偷了幾份報紙而遭移送法辦,這次又犯了老毛病,才下手行竊,雖然偷得一支不求人的鐵扒,可是到了警局卻是到處求人,真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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