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薪假
(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23日電)勞委會規定企業採
「無薪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這項政策讓勞工未蒙其
利先受其害,許多被解聘的本勞、外勞紛紛到台中縣政
府勞工處要求調解,本勞外勞哭訴自己悲慘遭遇。


   根據勞工處統計,今年1月至12月12日為止,台中
縣被資遺勞工累計8343人,去年同期只有3875人,今年
是去年同期的二倍多。


  勞工處說,11、12月被解雇的勞工數最多,這個情
況在明年初還可能持續,分析主因之一,與勞委會規定
的無薪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有關。


  勞基法規定基本工資1萬7280元,過去景氣好的時
候,企業支給勞工的薪水都高於這項標準,由於景氣持
續下滑,越來越多的企業在訂單萎縮情況下,要求勞工
休「無薪假」,勞工一個月可能只上半個月的班,但這
種情況至少讓勞工不至失業。


  由於景氣不見好轉,最近不少企業要求勞工休無薪
假,勞工每月薪資低於1萬7280元的基本工資標準,但
勞工普遍願意與業主共體時艱,簽下休無薪假同意書,
勞資雙方都希望藉此共度寒冬,希望景氣春天趕快來。


  不過,勞委會最近強制規定,無薪假不得低於基本
工資,否則企業將被罰款,並留下不良紀錄,不少企業
因為無力支付這項薪資標準,又怕留下不良紀錄的情況
下,就算勞工願意領低於基本工資的薪水,但企業仍不
敢這樣處理,不得已提前將部分員工解雇。


  縣府勞工處長張大春說,最近許多勞工及企業都向
該處反映,勞委會這樣規定,原本對勞工是好意,但結
果卻是「勞工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張大春多次拜託企業主至少拖到過完年再談,讓勞
工好過年,但企業主反映他們無能為力,要不然勞委會
補助基本工資差額的部分給他們,好讓員工繼續工作。


  不只本國勞工,大批外勞也被中止勞動契約,提前
遣送回國;最近這些情況層出不窮,勞資雙方紛紛找縣
府勞工處調解,勞工處辦公室每天車水馬龍,像極了菜
市場,本勞、外勞紛紛哭訴這自己的悲慘遭遇,部分勞
工處人員壓力大增。


  一位來自泰國的女性外勞眼眶含淚說,她付了大筆
佣金給仲介公司才來到台灣,在工廠做不到一年,老闆
就不用她了,賺不到什麼錢就要被遣送回國,不知道該
怎麼辦。97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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