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擬將中低收入戶健保費補助對象擴及至未滿十八歲以下兒少
【臺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7.12.16
  臺中縣政府社會處昨(十六)日指出,為避免因家庭無力繳納健保費致兒童及少年未能及時就醫而延誤就醫時機,中央計畫將中低收入家庭健保費補助對象,由三歲以下兒童擴及至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及少年,該項補助辦法預計明年一月實施,社會處正研擬相關作業流程。


  為減輕中低收入戶家庭負擔,中央對中低收入戶三歲以下兒童健保費訂定補助措施,中低收入戶三歲以下兒童健保費自付額由政府買單,惟受到全球金融海嘯影響,失業人口暴增,為避免因家庭無力繳納健保費,致兒童及少年未能及時就醫而延誤就醫時機,中央計畫將中低收入戶家庭健保費補助對象,由三歲以下兒童擴及至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及少年。


  社會處表示,中央這項中低收入戶十八歲以下兒童、少年健保費補助計畫,補助資格為最低生活費在一點五倍以下、不動產在六百五十萬元以下以及存款本金、有價證券投資及其他動產價值平均分配每人未超過十五萬元,初估臺中縣受惠兒童及少年約七千人。


  社會處說,中央這項中低收入戶十八歲以下兒童、少年健保費補助計畫,預計明年一月一日實施,該處目前正研擬相關作業流程,初步規劃為申請九十八年特殊家庭兒童、少年生活扶助之兒童、少年,將主動通知,至於其他符合申請資格之兒童、少年則須主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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