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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縣警察局参加「全國縣市警察局96年度自行研究報告」獲警政署評定績優(第三名)


臺中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参與「全國縣市警局96年度自行研究報告」由大隊長何招凡召集科偵組成員王上通、陳欽錫等3人,以刑事業務革新及發展事項為方向,撰寫「刑事偵查輔助系統-建構偵查流程管理之研究」之專題報告,以新興詐欺案件偵辦為例撰稿,內容創新並有助於提升刑案偵查品質與效能,受評審委員肯定,榮獲警政署評核第三名


內政部警政署為倡導主動研究風氣,鼓勵各警察機關單位及所屬人員積極從事研究發展工作,促進業務革新及研究水準,特訂定「內政部警政署推動96年度自行研究發展實施計畫」,本計畫特聘請學者專家46人擔任評審委員,評審各縣市警局(專業單位)提報之自行研究報告。


臺中縣警察局刑警大隊何大隊長有鑑於新興詐欺及網路犯罪攸關民眾財產安全甚鉅,是警方強化治安工作的重點項目,根據統計資料發現,偵查人員在偵辦案件期間,同時辦理數個刑案時,常因業務繁忙或因工作方法不佳、工具使用不良等因素影響偵辦時效,造成案件擱置、偵辦延宕、無法順利偵破等問題,影響受害民眾權益,並常遭致民眾檢舉抱怨。仍藉警政署訂頒研究發展實施計畫之機會,召集所屬研擬撰寫,歷時半年始完成。


該項研究目的,係自行研發刑事偵查輔助系統,並利用現有資訊科技,輔助刑事人員從事偵辦刑案工作,以減輕偵辦刑案的工作壓力,同時簡化許多文書處理的工作時程,管理承辦案件偵辦進度,讓偵查人員及所屬主管利於控管、檢核偵辦刑案的流程與時效。該研究報告經推廣運用,顯能有效提升偵辦刑案的效率與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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