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縣長慰問后豐斷橋失蹤者張明輝家屬
【臺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7.09.22
民法規定失蹤人為遭遇特別災難者,得於特別災難終了滿一年後,為死亡之宣告,后豐斷橋失蹤者張明輝家屬昨(二十三)日向縣府反應,是否能提前判定宣告死亡,方便家屬處理保險等後續事宜,縣長黃仲生承諾會全力提供這些家庭必要的服務,並請相關單位研議,協助家屬渡過難過。
后豐大橋在辛樂克颱風來襲時斷裂崩塌,造成三車、六人不幸連人帶車掉落滾滾洪流中,搜救人員緊急搜尋,共尋獲二具男性遺體,仍有四人失蹤,失蹤者張明輝家屬為處理保險等後續事宜,妻子賴秀媛及其兒子昨日向縣府反應能否法外施恩,賴秀媛表示,失蹤者已經無法再回來,能否提前宣告死亡,讓家屬方便處理其他事宜,並希望縣府協助家屬申請國賠。
黃縣長承諾全力提供這些家庭必要的服務,並請家屬節哀順變、保重身體,他表示,已要求社會、衛生、法制等單位成立跨處室小組,主動提供斷橋不幸罹難民眾家屬心理、情緒等關懷與支持以及法律諮詢等服務,協助家屬渡過難關。黃縣長先行致贈二萬元慰問金,並與內政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秘書代表致贈行政院慰問金二十萬元、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慰問金四十萬元。
社會處表示,縣府甫完成臺中縣辛樂克颱風受災家庭救助與生活重建計畫草案,將協助家屬申辦從中央到地方甚至民間團體等各項法定救助,以利各項支出,包括喪葬相關費用的減免、啟動轄區志工提供各項服務與協助、結合心理衛生中心及社工員,提供需心理支持與輔導的家庭成員的各項心理支持服務;另外,也成立單一窗口,家屬只需向社會處求助,社會處會整合各單位的資源,避免家屬求助無門。
另外,縣府將在九月底召開國賠說明會,協助家屬申請國賠,社會處說,律師費用將依弱勢個案律師費用補助標準提供協助,在申請國賠後經濟仍陷困者,縣府與內政部會再研擬協助計畫,提供必要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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