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四月一日起傳統市集內禁屠宰活禽
(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三日電)為維護消費者食肉
衛生安全,台中縣政府今天表示,從四月一日起傳統市
集內禁宰及販售活禽,十月一日起從嚴執法,最高處五
十萬元罰款,呼籲業者遵循法令規定。
 
  為防杜人禽密集接觸而爆發禽流感發生,以及為消
費者食肉衛生安全把關,行政院於九十五年間推動傳統
市集內外及店(住)家禁止活禽販售及屠宰輔導方案,
自今年四月一日起宣導期為半年,今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取締處罰。
 
  農業處說,縣境內已有一家合法禽類屠宰場營運中
,另外有三家業者也已取得設立資格,希望傳統市集業
者遵守法令規定,從四月一日起不要在市集內屠宰禽類
,將禽類送至合法屠宰場屠宰,以免受罰,有任何疑問
可洽詢該處畜產科,電話:04-25263100分機2641至
2643。 9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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