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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學年度起公立幼稚園弱勢幼童優先就讀
(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二日電)九十七學年度起,
身心障礙幼童、低收入幼童、中低收入家庭幼童、原住
民族幼童、特殊境遇婦女的子女等五大類弱勢幼童列為
優先就讀公立幼稚園的第一順位,教育局提醒家長注意
幼童的入學權益。


    由於所有孩子並非都站在同一起跑線上,為了使處
於弱勢境遇的孩子有充分就學的機會,落實教育機會均
等,教育部日前開會通過,九十七學年度將身心障礙幼
童、低收入幼童、中低收入家庭幼童、原住民族幼童、
特殊境遇婦女的子女等五大類弱勢幼童列為優先就讀公
立幼稚園的第一順位,以減低學習落差。


  教育局提醒家長及幼稚園所,如果登記人數沒有超
過招生名額,園所應讓上述弱勢兒童優先入學,若登記
人數超過公立幼稚園招生名額時,再採抽籤方式決定。
  
  教育局也表示,有關家戶年所得三十萬元以下的幼
兒,或家戶年所得超過三十萬至六十萬元以下的幼兒,
家長依扶持五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畫可以申請補助,
讓經濟弱勢兒童也能安心就學。


    有關中低收入身分認定,教育局呼籲民眾於三月一
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前持財稅證明等相關資料向所屬鄉鎮
公所提出,以免影響幼童就學權益,如有問題可向鄉鎮
公所洽詢。97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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