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幼教資源提昇幼教品質公聽會提出三項結論
(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十二日電)國民黨立委楊瓊
瓔服務處、台中縣幼兒教育事業學會與財團法人台中縣
幼兒教育發展文教基金會,今天在縣政府合辦「善用幼
教資源,提昇幼教品質公聽會」,會中提出三項結論建
議相關單位協助辦理。
公聽會由楊瓊瓔與台中縣幼兒教育事業學會理事長
張祖望、財團法人台中縣幼兒教育發展文教基金會董事
長謝震穎共同主持。
與會者包括教育部國教司科長郭淑芳、內政部兒童
局主任秘書陳坤皇、內政部營建署工程司盧昭宏及縣府
教育局長王銘煜、社會局專員丁疏濬,幼教業者等近二
百人與會。
楊瓊瓔表示,擴大對家庭收入在六十萬元以下的家
庭提供幼兒的學費補助,原本立意良善,但要求受補助
者應入公幼或公托,完全剝奪家長的教育選擇權,這種
「施捨式」的社會福利措施,對家長、幼兒、甚至私立
幼托機構,極其不公不義。
其次,官方拋出「釋出公立小學空餘教室辦理公設
民營托兒所」,完全無視環境對幼兒是否合適,這種只
為公部門閒置空間解套、卻又致使幼兒的受教權落入另
一個難解的低落品質循環。
謝震穎也提出幼教業者及幼教人員一些建議事項,
希望教育部及內政部能夠解決。
縣政府社會局承辦人員也抱怨指出,教育部提出扶
幼計畫立意雖好,但是當要地方政府來協助政策推動時
,卻又不給錢不給人,每天承辦人員光接詢問電話就接
不完,各幼稚園及托兒所送來的資料是一箱一箱的搬,
承辦人員根本負荷不了,行政效率怎麼會快呢?
社會局說,既然教育部已做好跟財政部國稅局電腦
連線,這些受到補助的學童符不符合資格,教育部都有
資料,就不需要再要求學童家長及業者填寫那麼多的資
料再審查一次,建議可比照發放教育卷方式處理。
也有幼教老師表示,現因為待遇有別,不少師範院
校幼教系畢業生只是把此當做跳板,教育部應對幼教教
師有獎勵制,鼓勵用心者做好幼教教育。
教育部國教司科長郭淑芳表示,教育為保障弱勢幼
兒受教權利,除提供弱勢幼兒優先就讀公立幼稚園、托
兒所的機會,也尊重家長教育選擇權,讓家長可以自由
選擇子女就讀公立或私立幼托機構。
兩個多小時的公聽會上發言盈庭,最後會議做出三
項結論:
一、有關扶幼計畫業者代辦手續應予簡化,並建議
提供代辦費給業者,另有關符合補助扶幼計劃學童經費
請教育部國教司儘速告知業者經費核撥何時下來。
二、有關無障礙設施請,台中縣幼兒教育事業學會
彙整通報縣府工務局協助處理,若工務局有窒礙難行時
再轉請營建署輔導辦理。
三、有關幼兒園設立安親班案,以增加營業項目辦
理,不需再辦理建築使用執照變更,請教育部國教司及
內政部兒童局配合而照法提出修正。96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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