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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趙宏進/台中報導)台中市教育局調用候用校長及教師共47人到局協助辦事,由於未具公務員資格,也影響學校教學品質,引發外界疑慮;議員黃錫嘉今天在議會質詢時認為,「老師不是公務員」,這項便宜行事的作法「大有問題」,要求回歸正常體制;教育局長賴清標對黃錫嘉的看法予以認同,表示會檢討改進。


 


  黃錫嘉在議會教育文化業務質詢時指出,很多學生家長向黃錫嘉投訴,學校用了代課老師,他們因為不是正式教師,所以流動率很高,迫使小學生必須每學期去適應教學經驗比較不足的代課老師,學習效果很不好,家長都很擔心小孩子輸在起跑點,跟不上其他正常運作的學校。賴清標認同這項看法,老師時常更換的話,絕對對孩子學習是不利的,一直更換是不對的。


 


  黃錫嘉說,有很多候用校長、正式教師,被調進教育局各科室協助業務推動,變成了「公務員」,擔任類似打雜的小弟、小妹工作,老師每周只回學校任課四小時,這樣的調動,不僅對候用校長、老師的尊嚴受損,更直接影響到學校的教學品質與校務運作,根本不符體制,也不務正業。


 


  黃錫嘉質疑,老師調局,學校另外還要編列經費來支付代課老師,填補空下來的教學工作,這樣對繳了學費,卻只能由代課老師授課的學生而言,很不公平;同時正式老師調進局裡後,與學校或教學工作脫節太久,這些老師也在擔心,借調期滿後再回到原校,有可能會被排擠、或是學校減班時可能面臨被列為超額老師,這對調任局內辦事老師也非常不公平。


 


  教育局人事室主任王坤炳指出,以教育局組織編制比較,中市與北市差距很大,台北市編制260人編制,台中市只有129人,不到人家的一半。黃錫嘉表示,現在教育局又要調這麼多老師校長去支援,這樣合理嗎?


 


  「老師不是公務員」,黃錫嘉進一步質疑,老師係以教師法任用,教育局公務員則是高普考及格分發任用,兩種任用法源、職等、薪資完全不同,這樣胡亂調用「大有問題」,教育局應該回歸到制度面,行政歸行政、老師歸老師,各司其專業職務,這樣才對!


 


  如果教育局的工作真的負荷很重,人力嚴重不足,黃錫嘉建議教育局應該自己去想辦法,爭取高普考合格的人員晉用,彌補缺額才對,這才是正本清源、永久之道。賴清標答詢時也表示認同,「這樣不對」,會進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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