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教師遷調介聘區域設限 教育局澄清說明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0.04.10-12
有關報載台中市教師遷調介聘區域設限,部分與事實不符,台中市特
教育局昨(10)日特澄清表示,教師介聘作業分為超額介聘與市內遷調介
聘2個階段,目前這些法規都尚未定案發布,還在廣徵各界意見中。
教育局表示,教師市內遷調介聘,依任教科別提出申請並填寫志願,
以個人積分來排序,可遷調台中市內所有缺額學校,並無任何區域限制
,本項作業在教師超額介聘完成後進行。
另教師超額介聘部分,因少子化趨勢,學校減班嚴重,本年度預估將
近有100位超額教師;市府為完全保障教師的工作權益,以降低班級人
數及提高教師員額編制作為因應,對於原校無法容納的現有教師,則主
動協助介聘到他校服務。
教育局指出,超額教師介聘為了顧及教師生活安定,各縣市皆以就近
安置為原則,所以在草案中依序規劃安置同一行政區、同一生活圈(山
、海、屯、市區)、整個台中市,3個層次安置順序;超額教師介聘完成
後,餘缺才進行市內介聘。為了讓教師能就近任教,才有分3個層次安
置的構想,事實上,本項法規尚未發布,歡迎各界提供寶貴意見,讓法
規更趨完整。
另技藝教育專案編班薪資發放縣市差異問題,為原台中市學校與原台
中縣學校經費核撥方式不同所造成,原台中市學校經費核撥係採全額預
付方式辦理,各校在活動執行前即已收付教育部全額補助款;原台中縣
學校經費之核撥係採分期實支實付方式辦理,學校需先執行完某一階段
活動,才能檢送支出明細表及領據報局請撥經費。
教育局對此問題相當重視,決定責成學校先行墊付,並全面改為全額
預付方式辦理,預計下周內即可全數撥付。
- Apr 11 Mon 2011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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