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第三海巡隊
新聞稿
97年12月3日
           【中部海域擴大威力掃蕩大陸漁船案】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為維護烏魚汛期間我國漁民作業
權益,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第三(台中)海巡隊自97年
12月1日起,每週規劃1次擴大威力掃蕩勤務,本(3)
日針對苗栗海域大陸漁船越界作業及三海浬違規拖網規
劃擴大威力掃蕩勤務,防制大陸漁船進入我禁、限制水
域作業及非法漁業行為,維護我國漁民捕魚權益;計出
勤海巡艦艇5艘,海巡人員36人;勤務成果計帶案處分2
 船、驅離1船,成效良好。


    第三(台中)海巡隊表示,本次掃蕩任務共計調派
該隊PP10031、PP10022艇並結合第十二(新竹)海巡隊
PP3570、PP3536艇及第十三(布袋)海巡隊PP10026等5
艘巡防艇負責執勤,執行大規模強勢威力掃蕩任務,
統由台中海巡隊隊長何士青擔任本次任務指揮官,帶領
所屬巡防艦艇以「優勢艦艇、分進合擊」之方式執行驅
離任務,本次鐵腕行動對於驅離不從或進入禁止海域從
事非法漁撈作業或避風滯留之大陸漁船,將依法帶案處
以沒入漁貨、漁具之行政處分,以達嚇阻效果,以確保
我國漁民作業安全,總計帶案2艘大陸漁船,分別為「
閩獅漁6998」號及「閩晉漁5159」號等2艘大陸漁船;
驅離「閩獅漁6956」號等1艘大陸漁船,期藉由強勢鐵
腕手段,確保漁業資源及展現海域執法能力。


    為維護中部海域安全及海洋資源維護,第三(台中
)海巡隊97年1月至12月3日計執行驅離大陸漁船368艘
;帶案大陸漁船43艘;取締3浬內拖網捕魚11艘。未來
亦將賡續強化各項勤務作為,藉以遏止大陸漁船非法越
區捕魚,籲請民眾,若發現不法或需海事服務,請利用
海巡「118」免費報案電話或透過臺灣區漁業廣播電台
通報,海巡署將立即前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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