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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分局大雅分駐所查獲恐嚇案新聞稿


 


【加油沒帶錢 電擊棒、玩具槍、瓦斯槍攻擊加油站員工 警逮送法辦】


 


嫌疑人蕭○連於本(11)月100730分許,獨自駕車(車號:*J-35*)在大雅鄉民生路○段○號「○○加油站」200元之油品後,稱身上沒帶錢,想用渠所有之網球拍、電擊棒抵押,遭加油站員工拒絕後,前後分別持電擊棒、玩具槍、瓦斯槍攻擊加油站員工莊○收、余○榮、簡○真等3人。


本分局大雅分駐所員警11100743分許,接獲「110」通報,在大雅鄉民生路○段○號「○○加油站」發生強盜案,迅即趕赴現場,追逐60公尺 後,順利逮捕嫌疑人蕭○連(49年次生、住大雅鄉),並當場扣得1把衝鋒樣式之瓦斯槍、網球拍、電擊棒各1支,依法帶案偵辦。訊據犯罪嫌疑人蕭○連坦承上揭犯行不諱,全案依涉強制罪、恐嚇罪、槍砲之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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