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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七月卡玫基颱風來襲時,被列十大危橋的台中
縣后豐大橋遭洪水沖刷,已出現橋墩裸露危機,當時台
中縣長黃仲生與公路總局台中工務處長陳紹釗勘查現場
後說,已編列十五億元下月底發包改善橋墩安全,不料
昨天卻先釀悲劇。
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斗輝在案發後立即指揮檢察官
曹錫泓偵辦,曹錫泓要求相關單位先救人;曹錫泓並說
,檢方將蒐集資料,調查相關公務人員有無廢弛職務等
刑責。
「既然下月底要維修,表示橋梁安全性有問題,為
何這次颱風不先封橋呢?」昨天后豐大橋因斷橋,不少
后里鄉民質疑有關單位未能及早因應,等於草菅人命。
法界人士指出,管理的公路總局發現危險時,有無
盡到警告義務,將是未來被害人申請國賠的關鍵。台中
縣法務處長謝志明說,如果管理機關發現危險,卻未及
時設置路障、警告燈或派人指揮警戒,當然有疏失,受
害人也可要求國賠。反之,如管理機關已告知有危險,
用路人卻擅闖,就沒有責任問題。
在場的公路總局人員均不願發表意見,僅表示救人
第一;台中縣長黃仲生表示,目前全力搜救落水民眾及
加強封鎖橋梁安全,待調查橋梁斷裂原因後再追究責任
。
李姓卡車司機說,他每天都會駕車經后豐大橋上國
道四號,每次過橋,都感受橋面震動厲害,他建議相關
單位應該立即維修,否則後果不堪設想;結果昨晚就發
生意外。
台中縣議員陳本添多次要求公路總局立即處理橋墩
裸露,公路總局先調集一千六百個消波塊放置河床上游
,阻擋水流直接沖擊橋墩,但後來幾場大雨,消波塊流
失大半,失去保護功能,相關單位須負責。(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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