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職場開始報名了
【台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7.04.09
  97年度「友善職場優良事業單位評選及獎勵計畫」自即日起至5月15日開始受理報名!參加本計畫並獲選全國級友善職場優良事業單位,由勞委會聯合頒發友善職場標章,並呈請總統召見嘉勉。此外,申請政府採購評選案評選、勞委會托兒設(措)施經費補助時會予以考量。另外,申請職訓局協助企業人力資源提升個別型計畫之在職訓練計畫經費補助者,得提高補助比率。


  凡參加本計畫者,須檢附以下文件,以書面(1式3份)向本府勞工處報名:
一、 友善職場認證申請書、無違反勞工法令查核表、友善職場初選評選表、性別工作平等政策和措施具體事例評選表。
二、 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工廠登記證)或其他設立許可之相關證照。
三、 加蓋稅捐稽徵機關文件戳之94年至96年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影本。(或完稅證明)
四、 96年1月至12月勞工保險費、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及勞基法勞工退休準備金、勞退條例退休金繳納之證明。
五、 30人以上事業單位提供工作規則。


     本計畫於95年舉辦時,本縣台灣電力公司台中施工處、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菩提仁愛之家等事業單位均獲選為友善職場優良事業單位。勞工處表示,本縣95年12月31日前成立且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之私部門事業單位、機構、公營事業單位(總公司或分支機構可分別報名),於95年1月至96年12月期間無違反勞工法令經處罰之情事者,均符合報名資格,切勿輕易放棄。
    
  勞工處強調,性別工作平權的落實不僅在於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制定,還有賴於社會風氣的形成,故本縣符合資格之公、私立部門,請積極踴躍報名參加本計畫活動,以彰顯性別工作權實質平等之目標。如需本計畫說明及報名等相關資料,請至本府全球資訊網─勞工處─最新消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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