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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縣消保官提醒消費者投保要充分了解保險內容
(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三日電)台中縣政府消保官
翟威甯統計發現,光是去年保險消費爭議達二十五件之
多,建議消費者購買投資型保單,一定要有投資一定會
有風險的觀念,購買前要對商品要充分了解,業務員也
應善盡告知義務,以免衍生糾紛。


  銀行利率不斷調降,保險公司的儲蓄保單利率也跟
著調降,致使傳統儲蓄保險市場受到影響,因應時代潮
流趨勢,保險公司調整營運方向,將投資理財觀念與保
險結合,推出投資型保單。


  現在人講求投資理財,投資型保單一推出,市場反
應不錯,但相對的相關申訴案件也不少,台中縣政府消
保官翟威甯統計去年消費爭議案件,發現保險申訴案件
有二十五件之多,其中不乏為投資型保單消費爭議。


  投資型保單為何會發生爭議?可從兩大方向來看,
第一是消費者對投資型保單不了解,第二是保險公司業
務員未善盡告知義務所致。


  翟威甯說,保險對社會安全有正向的意義,投資型
保單,顧名思義就是以投資為主的保險,就是消費者繳
交的保費,有一部分買保險,其餘則拿去投資,是屬存
有投資風險的一種商品,既然是投資,當然就會有風險
,獲利是無法保證的,消費者應建立這樣的觀念,保險
業務員也應善盡解釋、說明清楚的義務。


  另外,對於附加費用收費標準,業務員也應該說清
楚,翟威甯表示,一般來說,投資型保單在固定期限內
會扣附加費用,扣款比率雖會隨年遞減最後固定,但剛
開始的一、二年內比率相當高,如果業務員未翔實告知
,加上投資效益不佳,消費者會覺得投資報酬率過低,
也容易掩生糾紛。


  翟威甯提醒消費者購買保險前一定要了解商品的型
態與內容,業務員也一定要告知投資型保單是屬投資商
品,並非儲蓄商品,如果業務員未盡告知義務而讓消費
者陷於錯誤,而購買保險,衍生糾紛時,保險公司與業
務員要共同負責。


  翟威甯建議民眾不管是購買保險或投資型保單,務
必自己簽收,在保單簽收後,十日內都可以行使契約撤
銷權,如果有什麼問題,都可以利用這十天來確保自己
的權益。9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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