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補助雇主辦理托兒設施開始申請
【台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7.04.03
     行政院勞委會補助雇主辦理托兒設施開始受理申請,新興建完成並登記立案者,補助托兒設施費用最高新台幣二百萬元,已設置並登記立案者,補助改善或更新托兒設施費用,每年最高五十萬元,申請期限即日起至六月二十日止,縣府鼓勵企業單位踴躍向勞工處提出申請。


    為鼓勵企業推動員工托兒福利服務,解決上班族托兒問題,落實兩性工作平權,並穩定勞動生產力,提昇企業競爭力,行政院勞委會針對雇主如設置托兒設施將提供補助,勞工處表示,新興建完成並登記立案者,補助托兒設施費用最高新台幣二百萬元,已設置並登記立案者,補助改善或更新托兒設施費用,每年最高五十萬元,其中托兒設施包括托兒遊樂設備、廚衛設備、衛生保健、安全設備、教保設備、幼童專用車內部安全設施及哺集乳設備等,


    如企業單位沒有設置托兒設施,而與其他合法托兒單位合作提供托兒服務,則每年最高補助三十萬元,雇主不論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皆以收托受僱者未滿十二歲子女為限,申請期限從即日起至六月二十日向勞工處提出申請,通過初審後,將交由勞委會複核。


    相關申請書表可逕至全國勞教e網或勞委會網站直接下載,勞工處指出,針對事業單位或雇主僱用員工九十九人以下(含九十九人)者優先補助,如另有提供延後及夜間托育的事業單位,實支總數補助上限比例為百分之九十,歡迎企業單位踴躍提出申請。
    撰稿人:何瑞瑩    電話:25266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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