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風火力發電廠撤銷設廠
【台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7.01.16
  龍風電力公司正式向經濟部撤回在台中縣設置火力發電廠申請案,龍風火力發電廠確定不在台中縣設廠了。


  龍風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擬於台中縣台中港區內之南突堤新生地設置龍風火力發電廠,環保署審議此開發案時,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要求龍風公司必須取得地方的同意函。


  龍風火力發電廠籌設案披露後,引發地方熱烈討論,多位縣議員認為港區已經有台中火力發電廠,港區空氣污染問題日益嚴重,如果再同意設置龍風火力發電廠,將給台中港帶來更多的污染,為避免港區居民再受到火力電廠污染之害,要求縣府不要核發同意函。


  縣府也認為龍風火力發電廠申設地區污染物及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應嚴加管控不宜再增量,尤其中部地區目前已屬三級空氣污染防治區,不容持續惡化,必區控管在環境涵容許可下,況且此申設案也未取得地方的共識,基於上述原因,縣長黃仲生一再公開表示與民意站在一起,只要民意持反對態度,縣府絕對不會核發同意函。


  建設局長賴英錫指出,龍風公司籌備處於去年十二月五日函經濟部,表示因未能取得縣府的同意函,擬不參加經濟部第四階段開放民間設立電廠方案之電價競比,並於同年月二十四日函請經濟部撤回原申請案。


  賴英錫說,經濟部已於今年一月三日檢還龍風電力公司籌備處之「龍風電廠籌設計畫書」,正式撤回龍風電廠籌設之申請,確定龍風火力風電廠不在台中縣設廠了。
   撰稿人:董秀員   電話:25266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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