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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修法綁市長 胡志強叫屈 20110105
〔中央社〕台中市議會通過「胡志強條款」,要求業務質詢可要求市長列席。胡志強今天對此表示,議員說他常以「不知道」作答,未必與事實相符,且將市長綁在議會,要如何處理市政。
台中市議會昨天在民主進步黨議會黨團的要求下,通過所謂的「胡志強條款」。民進黨團說,胡志強常藉故不到議會,每遇質詢也常以「不清楚、不了解、不知道」回應,因而制定修正條文,要求各委員會召開時,有必要時也可要求市長及副市長備詢。
胡志強今天受訪時對此表示,「我有在議會說過不知道、不回應嗎?我大概是在議會中最主動回應的市長吧!不要我答我都想答」。所以部分議員的說法未必與事實相符。
如果議會召開委員會市長也要列席,胡志強認為,把市長1年綁在議會,他不知道市政要如何處理?希望議會能體諒市長工作的繁重,該他去的他一定去,如果局處部門質詢也要市長列席,那怎麼叫部門質詢,如果市長去了又不要他答,目的在哪裡?
胡志強指出,議會應該很有智慧,會再去思考一下,他從來沒有在議會講過不知道、不回應,如果他真的不知道就請局處首長答覆,他是歷來親自答詢最多的市長,議員說他都不回答,這樣講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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