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宏進/台中報導
 台中市議會昨天進行審查「市政質詢辦法」修正條文,原來增列、被稱為「胡志強條款」,藍綠議員激烈攻防,雙方僵持不下,議長張清堂敲槌休息展開政黨協商,最後雙方各讓一步,以「市長或副市長列席備詢」達成共識,結束爭議。
 市議會上週審議「台中市議會市政質詢辦法」修正條文,通過「各委員會召集人得請議長通知市長、副市長及各該首長或主辦人員列席備詢」,這項條文被外界稱為「胡志強條款」。
 議會昨天繼續開會審查後,國民黨籍議員洪嘉鴻提出復議,要求修正增修條文,以免市長公務繁忙無法因應。
 洪嘉鴻的復議案,遭綠營議員激烈反對,認為復議條件不符。民進黨籍議員賴佳微、蔡雅玲主張,要求市長、副市長在業務質詢中備詢是議會權責,議會沒必要自廢武功。
 民進黨團總召陳淑華等人提出,增修條文內容具有很大彈性,市長需了解市政業務,但若公務繁忙,也可視狀況請假,若要解讀成是綁住胡志強的條款,就太嚴重了。
 張清堂看到藍綠意見僵持不下,決定暫停討論,進行黨團協商。黨團協商後,雙方各讓一步,達成共識修正為「各委員會召集人得請議長通知市長『或』副市長及各相關首長或主辦人員列席備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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