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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及大陸籍配偶生育保健醫療補助,別讓你的權利睡著?
                                

為落實照護並協助台灣新媳婦建立生育保健觀念及接受各項產前檢查,特針對外籍及
大陸籍配偶提供產前檢查及生育調節服務費用補助,本補助辦法詳述如下:
一、補助對象:外籍及大陸籍配偶二、補助項目及內容:
(一)外籍與大陸配偶來台,設籍前未納健保之懷孕個案產前檢查費用:產檢費用每
人每次產檢最高補助600元,最高不得超過5次/每胎,每案1年內最高補助為3000元整。
(以上對象如已加入全民健康保險者,不適列入本補助對象。)
(二)設籍前外籍與大陸配偶生育調節服務費用:女性結紮費用每人補助10,000元、
男性結紮費用每人補助2,500元、裝置子宮內避孕器費用每人補助1,000元。

台中縣衛生局表示補助辦法自94.5.15開始至今,截至96年9月止本縣已有1188人次接受產前補助,生育調節105人(子宮內避孕器裝置70人、結紮35人)。
如果你在今年已經自費接受上述之醫療服務但沒申請補助(95年以前者已過期恕無法補
辦),請備齊戶口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居留證或旅行證正本,前往衛生所辦理並領取
就醫紀錄聯至醫療院所辦理退費手續。若對申請程序或補助內容有任何疑問,可洽各地衛
生所或台中縣衛生局全球資訊網查詢(網址:
http://www.hbtc.gov.tw)。或電話詢問當地衛生所或本局
04-25266154轉3551張小姐洽問。



台中縣衛生局   TEL:(04)25265394
            網址:www.hbt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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