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糾紛多 翟威甯:交屋如有瑕疵拍照存證
(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二十二日電)台中縣政府消
保官翟威甯統計發現,十件消費申訴案其中就有三件屬
購屋糾紛,提醒消費者簽約時一定要使用公部門頒訂契
約,交屋時如發現有瑕疵也務必要拍照存證,並且要逐
項點交,以免日後爭議發生。


  這一、二年房地產熱,建商推出許多建案,這些建
案陸續交屋,但交屋後卻出現不少糾紛,近期就有不少
消費者向翟威甯投訴購屋糾紛。


  以十月十九日而言,上午先是龍井鄉某透天厝一百
六十多戶住戶集體投訴指稱建商涉嫌廣告不實,下午則
有大雅鄉某透天厝四十多戶住戶集體投訴指稱花了六百
多萬元購買三樓半透天厝,交屋不但一年問題叢生。


  包括屋子漏水、公設未點交、建坪縮水等,二件申
訴案內容相似,翟威甯將現場履勘再做後續動作。


  翟威甯統計發現,購屋糾紛確實多,十件申訴案購
屋糾紛就佔了三件,購屋糾紛比率確實不低,為減少購
屋糾紛,確保消費者權益。


  翟威甯提醒消費者不管是購買成屋、預售屋或中古
屋,一定要使用內政部頒定的不動產買賣契約或公平交
易委員會頒定的預售屋買賣契約,公部門頒定的契約內
容最完整,交屋時如發現有瑕疵,務必拍照存證,並以
存證信函通知建商改善。


  另外,點交時務必逐項點交,一一核對是否與合約
內容一致,千萬不要委託建商或代銷公司點交,管理委
員會成立後也要要求建商提供原始設計圖、水電及結構
藍圖等,以利日後維修之用。


  翟威甯建議,個人契約如有增修,務必要求建商蓋
公司章以示負責,如有增建,對於產權、費用等問題,
也要要求建商說清楚,以免事後牽扯不清,衍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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