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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驗168件蔬菜水果 18件不符合規定



  為維護市民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每月均前往各傳統市場、
超市、大賣場、包裝場等販售場所,抽驗生鮮蔬果農藥殘留情形,101年截至9月
共抽驗168件生鮮蔬果,檢驗結果18件與規定不符,不合格率10.7%。



  不合格案件中18件來源都是外縣市業者,其中雲林縣14件、苗栗縣1件、彰
化縣1件、高雄市1件、屏東縣1件,衛生局除了告知業者抽驗結果,通知其回收
下架外,並移轉源頭所轄衛生局處辦。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農藥殘留含
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者,可處6~30萬元罰鍰。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局長黃美娜表示:食品安全首重源頭把關,落實源頭田間
監測及加強輔導產地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
題,呼籲農友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同時建議民眾清洗蔬菜時應去
除外葉,以水沖洗蔬菜根部,將泥沙清除,並將根部摘除,再用水浸泡10至20分
鐘,以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並加熱烹煮或炒菜時,將鍋蓋打開,減少攝入
殘留在蔬菜上的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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