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已至,臺中市政府公告轄區內危險水域,為自身安危,籲請民眾勿前往戲
水、游泳,違規者將處以五千元至二萬五千元不等罰鍰。
 
水利局公告的危險水域範圍包括,烏日區烏?、貓羅溪、水里溪,大肚區大肚溪
(烏溪)大域、大甲溪水域自東勢區及新社區交界之天福橋起經龍安橋、東豐大橋、
長庚橋、埤豐橋至豐原區后豐大橋下游500公尺處止(石岡水壩範圍已由經濟部水利
署中區水資源局公告除外)、豐原軟埤仔水溪水水域自角潭路角潭路角潭橋起至豐
原大道止、豐原區八寶圳自大申溪取水口起至三豐路(臺13線)止。
 
水利局表示,以上水域禁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違者將處五千元至二萬五千元不等
罰鍰;若於此水域進行營利性行為者,也將處以一萬五千至七萬五千元不等罰鍰。
(06/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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