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宏進/台中報導
 為確保河川生態資源永續利用,臺中市政府21日公告和平區北坑溪、中坑溪河段,即日起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請民眾配合,以免觸法。
 農業局指出,此次市府公告禁漁的河段為和平區中坑里北坑橋至北坑溪水源頭北坑簡易自來水取水口長約2.5公里及其支流全部流域,以及和平區中坑里中坑橋起點至中坑溪源頭長約3.0公里及其支流全部流域。
 農業局表示,以上禁漁河段自即日起,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違反者依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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