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分局查獲妨害風化色情媒介案新聞稿資料


 


一、  犯罪時間:972201745分。


二、  犯罪地點:臺中市文心路(金○美容生活館)。


三、  拘捕時間:972201755分。


四、  拘捕地點:臺中市文心路(金○美容生活館)。


五、  犯罪事實:


近日頻接獲民眾向豐原分局檢舉,在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一帶有業者以掛羊頭賣狗肉方式,從事色情服務,豐原分局員警旋即申請搜索票派員取締,以維善良風俗。


豐原分局第一組持搜索票於9702201745分在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10716號(金○美容生活館)執行搜索,由警察人員便衣佯裝客人進入該店欲消費,服務小姐吳○珠(女、民國70年次生、雲林縣人)引導至2樓第2室,忽聽聞2樓第A1室內傳來異聲,隨即打開第1室房間後,發現房間內由代號1號之服務女子(柳○伶、性別:女、民國68年次生、雲林縣人)客人李○璟(男、民國49年次生、臺中市人)於房內正在從事全身指壓按摩,服務小姐(代號1號)正以手碰觸客人李姓客人生殖器官;之後隨即打開2樓第A3室房間,發現服務小姐(代號55號)林○親(女、民國74年次生、臺中縣人)客人張○光(男、民國59年次生、南投縣人)於房內正從事全身指壓按摩,搜索人員見狀,色情如此氾濫,即表明警察身分並通知其他埋伏警力進入店內大力搜索,並於2A2房內查獲正在整理房間之女子陳○環(女、民國59年次生、南投縣人)及1樓休息室內查獲另名服務女子蔡○舟(女、民國61年次生、臺中市人),另於該店樻檯搜索查扣到月報表1張、休假表1張、拆帳表5張、上、下班鐘點卡13張及本(20)日營業金額新台幣12500元,搜索人員查緝當時,女子吳○珠、陳○環、蔡○舟等3人未在房間內服務客人,但於排班月報表內顯現亦曾於該店服務客人從事半套性交易之事實; 始將該店服務女子吳姓、陳姓、柳姓、蔡姓、林姓及張姓、李姓男客等人分別依法帶案偵辦,訊據李姓、張姓男客均坦承曾於該店內與服務小姐從事全身指壓按摩及半套性交易行為,本日並分別由吳○珠及林○親於客人進入時,媒介引導進入安排店內女子從事半套性交易服務,另店內5名服務小姐均表示因與該店負責人張○明為82拆帳,並無固定櫃檯小姐,係由當日服務小姐輪流媒介客人從事半套性交易行為,案經通知負責人張○明未到案說明,全案將負責人張○明依涉刑法第231條妨害風化之罪嫌函送法辦,另服務小姐吳○珠媒介客人進入消費,依涉刑法第231條妨害風化之罪嫌隨案移送法辦,另同案女子柳○伶、林○親


、陳○環、蔡○舟等4人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款移送法院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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