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縣去年消費申訴購屋爭議居冠
(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二十一日電)台中縣政府消
保官去年共接獲六百餘件消費爭議申訴、調解案,其中
以購屋糾紛居冠,有八十一件之多,消保官翟威甯提醒
民眾購屋前要三思,買屋前最好簽訂議價書或邀約書。


  翟威寧統計去年消費爭議申訴、調解案,發現去年
申訴案共四百八十四件、申請調解有一百三十五件,分
析爭議內容則以購屋糾紛占最多,計八十一件。


  其次為包括保險理賠、理財投資以及卡債處理的金
融案件,計三十七件,第三高為購買美容護膚商品案件
,共十六件。


  翟威甯表示,建商經常會要求消費者先繳交訂金,
才可以看契約書或是才能享受優惠價格,事實上此作法
已違反公平交易第二十四條規定,公平交易法明定建商
原本就應該無條件提供契約書給消費者審閱,成屋有三
天審閱期,預售屋則有五天的審閱期。


  要避免發生訂金糾紛,翟威甯建議消費者買屋前先
與建商簽訂議價書或邀約書,這些書表都可以上內政部
網站下載;翟威甯說,給訂金有預訂的意思,原則上是
不能拿回去,但簽議價書只須繳斡旋金,最後決定不買
,斡旋金可以拿回來,除非議價到一半,消費者有惡意
不讓契約完成,才須扣違約金,邀請書則不須要繳斡旋
金。


  翟威甯說,另外中古屋因沒有保固期,買賣糾紛也
不少,屋主為了隱匿缺失,往往容易與仲介合謀,故意
隱匿曾發生事故,或經過粉刷等,將漏水、牆壁龜裂等
問題掩飾起來。


  他指出,要避免買到瑕疵的中古屋,簽約前務必逐
項檢查;例如,打開水龍頭,讓水流一陣子,以檢查是
否漏水、檢查門是否密合、上鎖有無問題等。97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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