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
   環保署近年針對營建工地,積極推動勤查重罰政策,配合93年度公告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積極欲提升工地施作品質;又公共工程為縣內所有工程之仿效對象,應負起身為其他工地表率的責任;有鑑於此,雲林縣環保局將不遺餘力的推動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精進的相關作業。
   在告發處分方面,100年度在配合環保署政策施行下,於6月之前,即針對縣內施作缺失之公共工程祭出18張罰單,比較去年同期增長2倍以上;除了告發作業外,雲林縣環保局亦積極尋求其他增進公共工程作業品質的管道,陸續於6月16日召集縣內重大公共工程業者與承包商進行污染協商會。
另外,於6月27日並邀請學者專家至麥寮鄉、口湖鄉等沿海相關5處水利工程進行現場輔導,期可就會議討論方式或現場輔導的契機,尋求以稽查告發手段以外的改善管道或加強方式。
   另外,「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公共工程執行品質提升的關鍵,在於環保經費編列是否足夠,雲林縣環保局亦將針對環保經費編列問題,告知縣內各公共工程業主與承包商,在工程規劃發包初期,即需依照法令規定設置項目,編列足以施作符合規定防制措施之經費,以避免後續開工時無經費設置防制措施之情形發生。
   生活環境為大家所共有,故除了雲林縣環保局的各種積極管制、協商作為以外,民眾亦可對自身生活環境盡一份心力,如見周遭公共工程有影響生活品質之虞,也歡迎民眾能不吝來電告知,雲林縣環保局將第一時間針對污染工地進行查處。
   另外,如工地業者與承包商,對環保經費編列、相關活動辦理或空污費徵收作業有任何問題,亦歡迎來電指教,雲林縣環保局營建工程污染管制專線為(05)-533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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