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一名二十八歲陳姓男子,八月份涉嫌在太平市一家火鍋店,趁員工忙碌之際,將整台收銀機「搬」走,這回他又在太平市成功東路一家超商門口,偷走女學生放在機車踏墊上書包,取走書包內一千兩百元現金,之後又繞回超商,將書包放在地上,警方經過追查,再次逮捕陳姓男子,陳姓男子搬出同一個偷竊理由「父親中風、房貸欠繳、失業沒錢吃飯」
警方表示,陳姓男子趁女學生跟媽媽買早餐時,將機車踏墊上的書包拿走,害得女學生沒辦法上課,只能跟同學共用書本,裡頭還有一千兩百元。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一名年輕男子著黑上衣、白黑花紋海灘褲、白拖鞋、紅色半罩安全帽,騎著一部機車,經員警埋伏,前往陳嫌住處將他逮捕,男子坦承花了七十元加油,以及買飯吃,還剩一千元捨不得花,會把一千元還給女學生。警方偵訊後,依竊盜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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