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四期(二林園區)使用台糖公司土地協議書簽署儀式


97.10.8


(8)日下午3時由台灣糖業公司吳容明董事長與本局 楊文科局長 共同主持「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四期(二林園區)使用台糖公司土地協議書簽署儀式」,並在經濟部國營會黃重球副主委、國科會陳力俊副主任委員、彰化縣政府卓伯源縣長共同見證下,簽署中科第四期(二林園區)使用台糖公司土地協議書。


二林園區面積約716公頃,其中台糖公司萬興及大排沙農場土地佔約572.98公頃80%),二林園區籌設計畫刻正辦理報請行政院核准中,本局為配合於987月提供予友達公司動工興建第一座11代面板廠,因此與台糖公司協議,以行政院核定二林園區範圍,採先承租後徵收方式使用台糖公司土地,依二林園區開發期程,由本局辦理分期租用台糖公司土地,預定於9812月底前完成徴收。


簽訂土地使用協議書有利於二林園區開發推動,本局特別感謝台糖公司鼎力支持與協助,在這麼短的時間內配合二林園區開發,雙方取得土地使用協議共識,今日共同簽署土地使用同意書,讓園區的開發獲得土地使用的保證,預期二林園區與台糖土地用地取得可以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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