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役期間難耐毒癮,搶奪落單女子皮包遭警查獲


    


        清水警分局偵查隊針對轄內所發生之數件搶奪案件不眠不休積極調閱案發現場及沿線之錄影監視畫面,經過濾比對後鎖定有搶奪及毒品素行之陳○霖(75年次、臺中縣大安鄉人)涉有重嫌,另循線查出當時遭搶奪之手機目前使用人係現住臺中縣大甲鎮之王員(王○義、60年次、臺中縣大甲人),故於99723日 分別向臺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前往陳、王兩員住處執行搜索。


 


    王員向警方表示,該門號是由他本人向電信公司所申請無誤,但該門號目前實際使用人是陳○膏(有毒品前科、70年次、臺中縣大甲人),遂帶領警方前往陳○膏住處,警方在經由陳○膏本人同意後入內搜索,當場於其住處起獲做案用手機兩支、一級毒品海洛因20小包(重量12公克),當時現場另有一女子(張○瑋、毒品前科、72年次)在場,陳○膏向警方供稱現場所起獲之兩隻手機係由男子陳○霖所交付給他來交換毒品施用。


同一時間警方另持搜索票前往陳○霖位於臺中縣大安鄉南安路住處執行搜索,因警方於台中縣大甲鎮陳○膏住所執行搜索時當場起獲搶奪案相關證物(手機兩支),並經陳○膏供述該兩支手機係由陳○霖親手交付以用來交換一級毒品海洛因使用,遂將陳○霖等人帶回偵辦並聯絡被害人到場指認,經被害人當場指認確定陳○霖就是在99720日 晚間21時許於臺中縣清水鎮新北街41號前以騎乘機車方式搶奪其財物之犯嫌,經清查陳嫌甫於今年6月底退伍,今年3月間服役期間就因缺錢購買毒品時隨機搶奪路旁落單婦女皮包,並曾因此讓被害女性受傷,目前仍繼續清查是否有涉及其他機車搶奪案,以維護婦女的安全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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