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縣莫拉克颱風災後臨時工作津貼計畫進用人員開始登記!


99年第三波公部門就業機會來了~


臺中縣政府99年下半年度「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臨時工作津貼」計畫提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目前計畫尚在審查中。為能加速相關作業流程,即日起至6月4日(星期五),災區失業民眾可前往豐原就業服務站(臺中縣豐原市社興路37號;25271812)、臺中就業服務站(台中市市府路6號;22225153)登記。


勞工處說,本項用人計畫進用方式,與以往各項就業方案稍有不同,有意參加者必須為本縣莫拉克颱風災區(豐原市、和平鄉、新社鄉、東勢鎮、霧峰鄉、太平市)之失業者,在98年8月8日颱風發生時,有「一定事實」可以認定居住、工作或設籍於災區,具有工作能力及工作意願,且目前失業之民眾。符合登記資格的,由本人持身份證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身障手冊等相關證明文件,請洽豐原就業服務站或台中就業服務站辦理登記,經就服站審核合格推介者方可參加面試。


勞工處提醒民眾,所謂的「一定事實」認定文件,有下列幾種:1、鄉鎮市公所或村、里、鄰長或警政機關開具的災區居住證明。2、於災區工作的在職、離職證明或勞工保險文件。3、居住災區之房屋租賃契約。4、公共事業費用之繳費證明。


勞工處表示,本項莫拉克臨時工作津貼每日工資800元,每月最多22天,工作期間6個月,其進用資格為災民中之特定對象為優先,次為災民,第三順位為災區之失業者。


勞工處指出,如對本專案有任何疑問,請洽本府勞工處徐小姐,聯絡電話:(04)25263100轉2845,或洽豐原就業服務站(臺中縣豐原市社興路37號;25271812)、臺中就業服務站(台中市市府路6號;2222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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