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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邦斌婦產科診所事件 胡市長:會全力支持受害者並照顧其需要 


     


 


 


 


發布日期:2011/05/26


 


    劉邦斌婦產科診所疑有違法收治產婦及嬰幼兒,並發生嬰兒不幸暴斃之情事,衛生局於今(26)日上午前往劉邦斌婦產科診所實地稽查,在調閱病歷時,發現有記載服務項目為坐月子之情事,以違反護理人員法第17條規定:「護理機構之開業,應向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發給開業執照。」處以新臺幣15千元至15萬元之罰鍰。


 


     臺中市長胡志強在得知此事後非常關切,胡市長表示,已與當事人取得聯繫,並向受害家屬表達市府會全力支持之意,並且照顧她的需要;胡市長說,衛生局已前往查察,一定會依法嚴辦,並會根據這個案例,要求衛生局普查此現象有沒有在別的診所發生,因為如果讓此現象繼續非法開設營業,就是市府沒有盡責,業務執行單位要舉一反三。


 


    衛生局今天上午前往劉邦斌婦產科診所實地稽查時,現場並未發現有收治產婦及嬰幼兒,但在調閱病歷時,發現有記載服務項目為坐月子之情事。衛生局將據以依違反護理人員法第17條規定:「護理機構之開業,應向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發給開業執照。」處以新臺幣15千元至15萬元之罰鍰。


 


    護理人員法第17條規定,護理機構之開業,應向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發給開業執照。准此,該診所雖領有開業執照,但並未向衛生局申請核准登記取得附設產後護理機構之開業執照,卻有收治產婦及嬰兒之實。因此,衛生局將依護理人員法第32條規定處以罰鍰。另查有關產婦之女不幸暴斃,已進入司法程序偵辦中。


 


    衛生局在此呼籲市民,一般民眾對於坊間所熟悉之坐月子中心,除了建築物須符合建築法規及消防法規之有關公共安全規定外,僅能提供以下服務:


    一、 提供產婦或嬰兒居住場所。


    二、 提供產婦或嬰兒之膳食、哺乳、衣物及洗滌。


    三、 書報、雜誌等。


 


    而向衛生局登記立案之產後護理機構(負責人為護理人員)除了以上三項服務外,尚可提供:


    一、 由醫師或護理人員對產婦及嬰兒作健康狀況之評估。


    二、 護理人員應提供24小時服務。


   三、  產婦健康恢復及嬰兒哺乳、照護之教導課程。


 


    本市立案之產後護理機構計有12家,民眾可上網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網頁→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表單下載區下載。此外,衛生局也呼籲業者,勿違法收容,以免觸法,若查有違法事實,衛生局將予以嚴辦。


 


    胡市長說,照顧當事人、對違法的單位依法究辦、普查市內其他醫療院所有沒有此現象,即早排除不良醫療行為的可能性,是目前要採取的三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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