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東勢鎮第一公有零售市場遷建啟用後,許多攤商


又回到原市場一帶
設攤,衍生新市場與舊市場攤販四處陳情,鎮公所今天
表示,將收回新市場未營業攤位,強力取締違規攤販。


   東勢鎮原有的第一公有市場位於豐勢路、第三橫街
及本街會合口,於民國76年3月間被省府列為危險建築
物拆除,在第三橫街搭建臨時攤位安置原有攤商。


   第一公有零售市場於去年11月底落成啟用,共斥
資2600多萬元興建,規劃了120個攤位,提供鎮民一個
健康、衛生及現代的購買日常生活食品的場所。


    詎料,啟用不到半年,市場內的只剩約1/5的攤販
營業,許多攤販又回到原來舊市場附近擺攤。新市場購
物人潮無法聚集之下,導致攤商也陸續遷走。


   針對新市場購物人潮難以聚集的問題,攤商四處陳
情抨擊相關單位未落實取締違規設攤販所致;舊市場的
攤商則在警方強力站崗執行取締妨害交通的流動攤販之
下,也到處哭訴政府不留一口飯給他們吃,新舊市場兩
邊攤商互相指責、抨擊。


   鎮公所表示,已依市場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發出最
後通牒,新市場內的攤商在5月20日止期限內未真正擺
攤營業者,將收回攤位重新研議分配管理方式;至於,
本街違規設攤妨害交通與影響環境衛生,將執行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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