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走失半年」,馬岡派出所員警協助返家團圓
案由:「尋獲失聯半年之女兒返家團聚」!
發生時間:98年07月18日 。
報案時間:98年08月12日10時12分。
發生地點:桃園縣桃園市峨嵋二街
尋獲時間:99年02月24日15時30分。
尋獲地點:臺中市西屯區文華路
經過:
臺中縣警察局馬岡所於98年8月12日受理本轄民眾毛※晴報稱其女毛※婷於98年7月18日於桃園縣桃園市峨嵋二街離家出走報請協尋。馬岡所於受理後即積極協尋,並於本99年1月初調閱該民失蹤前三天之通聯紀錄實施訪查。馬岡所巡佐陳勇安、童國棟於99年2月24日15時許接獲桃園縣地院建股檢察官電話指示:前往臺中市西屯區文華路121-11號「來電族電腦資訊社」查訪有關毛※婷健保投保資料時,當場發現通報協尋之人毛※婷(78年次),即任職於該處,(馬岡所員警到達現場查詢時,在場回應之人即是當事人毛※婷),隨即帶返馬岡所並通知其母親到所製作領回撤尋筆錄結案,民眾毛※晴非常感謝警方能積極為其尋找到因當初與其父親嘔氣而無故離家出走而失聯已將近半年之寶貝女兒毛※婷回家團聚(這半年當中其母親非常擔心不已)。毛母很高興警方能幫忙找回小孩,讓其心裡的內疚及痛苦可以解除。馬岡派出所員警表示這是警察應該做的,毛母感謝警員年節期間後尋回其小孩,讓一家人可以溫馨團聚,免讓其繼續流落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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