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會 會無好會

◎ 王洲明


基於尊重民意,檢院趁休會傳喚涉案民代,以免損及行使職權;但台南縣與台中縣兩議會目前召開臨時會,剛好與涉案議長遭檢院傳喚的時間撞期。


召開的理由,南縣是為審查八八風災,中縣是要審查總預算。南縣議長吳健保接到傳票隔天就昏倒,人在加護病房;中縣議長張清堂要擔任議事主席。兩議長請假暫不出庭,理由冠冕堂皇。


中縣,總預算未過,縣府提出召開臨時會再審,非議會主動。但主動的縣長卻請假,理由是「健康檢查」;而被動的議員則以「縣長不在預算怎麼審」為由杯葛,技術性清點人數,流會作收,分明是府會各有盤算大演雙簧。


再究原委,乃因台中高分院更三審針對台中縣議會喝花酒弊案,定於一月二十七日、二月三日及二月十日連續三週進行最後辯論。議會卻從一月十八日起到二月十二日止,連開「四個臨時會期」。立法院為修正地制法加開臨時會,只開一個會期、前後兩天。台中縣補審總預算,卻需加開四個臨時會期、前後二十六天,其意在含括法院三週辯論期甚明,給社會的觀感是巧合或故意,勿庸贅述。(作者為東海大學政治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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