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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縣消保官接獲多起補習消費爭議申訴案
(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25日電)就業不容易,參加
才藝技能訓練或公職考試補習的人越來越多,相對地也
引發不少消費爭議,台中縣政府消保官翟威甯今天表示
,近來接獲多起補習消費爭議申訴案。


  翟威甯整理相關申訴資料後,發現爭議點多數為業
者為了招攬客人,在顧客購買補習課程時,主動附贈其
他課程,同時先上附贈課程讓學員體驗,但主要課程卻
因後來招生人數不足或師資問題而無法如期開課,部分
學員因等不到主課程開課,要求退費,業者則以課程已
開課為由拒絕退費,雙方因而爭執不下。


  翟威甯說,為有效管理短期補習業,縣府教育處特
訂定台中縣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對於短期補習
班設立程序、編制及課程以及收費及退費等明確的規定
,收退及退費部分明確規定補習班因故為能開班上課時
,最遲應於原定開課日起7日內全額退還學生已繳納費
用。


  翟威甯表示,為避免爭議發生,消費者在購買課程
時,對於實際開課日期需詢問清楚,雙方應在課程表中
「白紙黑字」詳細記載,屆時補習班未能如期開課,業
者要依規定退費,但如果是消費者本身的問題無法配合
課程開課,消費者就得自己負擔損失。9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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