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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車、撞車!不敢就醫。


    有毒品、竊盜前科的男子陳0凱(73年次),24日下午16時在石岡鄉豐勢路與山下巷口騎乘輕機車T*K-858(該車為贓車)與騎乘重機車K*Y-8950菊(41年次)發生車禍,造成陳0凱左手肘、左膝蓋等處擦傷及邱蘭菊手臂擦傷,經民眾報案東勢警方到場處理,警方到場發生2名騎士都有受傷,立刻叫救護車先行將2名傷者送至東勢農民醫院急救。警方處理完車禍現場後,就趕往醫院準備製作相關資料,殊料到醫院時發現陳0凱以先行離去僅向消防員留下姓名,處理員警認為人命關天就先以電腦查詢車籍資料,於1730分以電話通知車主林0萱(62年次)詢問何人騎乘該輕機車及為何未就醫就離開醫院,車主林女向警方表示他人現在在東勢派出所報案,他的輕機車T*K-858已經在24日下午15時在東勢鎮東蘭路2010號被竊。警方馬上前往農民醫院調閱監視器,由畫面上認得該竊嫌為該所之治安人口,馬上循線將該陳嫌通知到所協助調查。


     陳嫌向警方坦承表示因為缺少代步工具,才會行竊該部輕機車。陳嫌對於警方為何會知道是他所為,百思不得其解,因為他只留下姓名給消防隊。殊不知,他的姓名及面貌已經深深刻印東勢派出所員警的心中,真是應驗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全案在偵訊後依竊盜罪嫌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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