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安/豐原報導


台中縣、市政府九十九年合併後,人民團體也面臨合併,擁有眾多資產與數十萬會員的台中縣五大人民團體強烈反彈,異口同聲要求政府,不要用行政命令強迫台中縣、市的人民團體合併!


 


  台中縣五大人民團體包括台中縣職業總工會、台中縣總工會、台中縣商業會、台中縣農會等共一百多個組織,本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將在台中縣沙鹿勞工育樂中心召開「台中縣市合併,人民團體如何因應公聽會」,邀請立委候彩鳳,以及五位台中縣籍立委、內政部、勞委會、農委會、縣府等相關單位出席,強烈表達不要強迫台中縣、市人民團體合併的心聲。


 


  台中縣總工會總幹事林正杰說,台中縣五大人民團體,總計有數十萬名會員,有的團體歷史悠久,會員眾多,有的團體坐擁高價土地房產,有的團體存款數千萬元,有的團體土地加存款上億元,資產雄厚。 


 


  論資產、論會員,台中縣的人民團體都要比台中市同性質的人民團體來得「富有」,但台中縣、市合併之後,台中縣這五大團體都要與台中市同性質的團體合併,掛上「台中市」的招牌,台中縣農會總幹事蔡政郎用台語形容「強迫有錢人去嫁窮人,有這種道理嗎?」,他主張應該自然發展。


 


  蔡政郎指出,他探詢過台中縣二十一鄉鎮市農會總幹事,全數都反對農會合併,人民團體都是獨立法人,政府不應用行政命令強迫他們合併,應該尊重各農會的意願;而且合併不僅牽涉存款與資產問題,更牽涉農會權益,不少農會會員反映,台中縣各鄉鎮市的農會資產多、存款多、會員福利好,合併之後,他們擔心福利會被稀釋。


 


  台中縣總工會總幹事林正杰也說,人民團體普遍感覺合併是「台中市吃了台中縣」!根據工會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組織區域調整之後,同性質人民團體「應」合併;他說,所謂的「應」就是一定要,也就是強迫合併,建議立委將法令修改為「得」合併,也就是可合併、也可不可合併,讓人民團體自行決定。


 


  林正杰強調,縣、市合併是台灣自治史上破天荒,破天荒第一次,就要有破天荒的做法, 希望政府留點時間、空間給他們,想合併的去談合併,不想合併的就讓其繼續存在,維持現狀叫做「台中縣某某工會」,有何不可,只要修法、行政機關同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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