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安/豐原報導
 年關已近,民間用酒需求驟增,成為非法釀製私酒業者從中獲取暴利的好時機,然而私釀酒之衛生與品質堪虞,台中縣警察局為保障民眾用酒安全、安心過好年,規劃執行「查緝私劣酒專案」,昨日在豐原市及大雅鄉等地,查獲三處非法釀私酒工廠,起獲私酒成品多達一千八百餘公升。全案依依違反煙酒管理法函送給縣府裁罰。
 刑警大隊偵二隊昨日會同台中縣政府財政處菸酒科人員,兵分多路,在豐原市和大雅鄉共查獲三處利用民宅作掩護,實際上是私釀米酒的工廠,分別是羅健福(六十七歲、豐原人)、連明禾(六十一歲、豐原人)和姚啟明(六十歲、大雅人),共查獲釀製私酒成品一千八百六十公升(梅酒三百五十公升、米酒一千三百一十公升、山葡萄酒五十公升、羊奶頭酒一百五十公升)、半成品三千四百五十公升。
 警方表示,羅嫌和連嫌兩人可說是「師傅級」的釀酒達人,利用簡陋的器具就能釀製出高濃度的私酒,其中羅嫌更是一貫作業,更是技術獨到,其釀製的酒類除常見的米酒外,釀製工具在三樓,然後拉條管線到二樓,釀製好的酒就從管子直接流進桶子內,人就睡在一樓,外人在一樓根本聞不到味道,相當隱密。
 警方表示,三嫌都辯稱並未販賣,只釀給自己和親友喝,粗估三嫌已釀製了兩年多,已有上萬公升流入市面,以一公升賺一百元為例,應該獲利近兩百萬元。
 警方在警訊後將全案依違反煙酒管理法函送給縣府裁罰,罰金在十萬至一百萬元不等。由於私釀酒民眾往往只能看到成品,殊不知釀製私酒的過程常是衛生不佳,品質堪虞,台中縣警察局昨日特別呼籲民眾應選購合法酒品,維護自身健康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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