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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縣議員指人民團體成立互助會疑變相吸金
(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20日電)坊間出現部分人民
團體招攬老人成立互助會,台中縣議員黃秀珠、李天生
、謝志忠等人擔心這些團體涉嫌變相非法吸金,今天要
求縣府加強監督管理,並向警方正式報案,要求偵辦。


  縣府社會處長王秀燕答詢表示,會加強人民團體監
督管理,因全國各地都有類似情形發生,將蒐集相關資
料建請內政部正視此問題,訂定明確管理規範,以防弊
端發生。


  黃秀珠今天在縣議會縣政總質詢中指出,台中縣65
歲以上人口,截至10月底共計12萬餘人,老人退休後剛
好可以利用退休金頤養天年。


  但有部分如老人會的人民團體,看中老人頤養天年
的計畫,以互助會方式招攬老人加入,加入時需繳交
1500元的入會費,以後每個月繳交200元會費。


  黃秀珠說,互助會人員到處招攬老人入會,因繳交
入會費及每個月200元會費後,往生後扣除手續費,家
屬可以領回一筆錢,因類似身後保險深受老人或家屬歡
迎,致使互助會如雨後春筍般到處成立。


  黃秀珠詢問王秀燕,人民團體成立互助會合不合法
?王秀燕說,互助會非社團成立核准項目,營業內容與
保險法有所抵觸,容易衍生糾紛。


  李天生又詢問財政處長李錦娥,互助會有無違法?
李錦娥答稱,違反金融法。


  黃秀珠等認為,人民團體成立互助會,既然非社會
處核准項目,也違反金融法,擔心立案合法的人民團體
遊走法律邊緣,利用互助會涉嫌變相吸金,也擔心不肖
團體以假人頭向會員詐領錢財,促縣府加強監督管理。


  李天生並當場向列席的警察局長陳國恩報案,要求
警方偵辦不法,以避免老人受騙。


  王秀燕表示,會加強宣導,讓民眾了解人民團體成
立互助會並無法源依據,風險相當大,也會對縣內人民
團體加強監督管理。9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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