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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請公所加強「工作所得補助方案」申請資格查察作業
【臺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7.10.03
  內政部「工作所得補貼方案」出現質疑聲浪,縣府則肯定該福利措施,認為工作所得補貼方案施行用意是要把補助用在有工作且真正需要幫助的人手中,為將該補助落實給真正貧苦家庭,副縣長張壯熙、社會處長王秀燕昨(三)日分別打電話請鄉鎮市地方首長、社會課長,請公所業務承辦人、村里幹事加強申請人資格查察,並請家庭成員包含職業軍人、國中小以下教職員、等四類人口,不要提出申請,以免增加作業困擾。


  內政部調查發現,我國貧富差距自民國八十九年的五點五倍擴大至九十六年的五點九八倍,從八十九年至九十六年失業率平均維持在百分之四點二六,讓許多中產階級淪入底層階級,近十年中低收入者增加了六十四萬人之多,這些近貧因薪資偏低無力儲蓄,面臨通膨、糧食及原油等物價上漲,感受衝擊特別大,弱勢家庭因而陷入困境。


  政府體會人民痛苦,推出「工作所得補助方案」補助薪資所得偏低的貧困家庭,因方案補助對象是依據財稅資料挑選,每月單身收入在二萬五千元以下、有撫養親屬家庭三十萬元以下近貧戶,補助六個月,每月三千至六千元的工作補貼。因職業軍人、中小學教師免稅,而工廠負責人如刻意節稅,找不到納稅紀錄,都有可能被挑中,方案推出後因而出現質疑聲音。


  縣府則肯定該福利措施,認為工作所得補貼方案施行用意是要把補助用在有工作且真正需要幫助的人手中,只要把關工作做好,就可以將補助落實給真正貧苦家庭,為此副縣長張壯熙、社會處長王秀燕昨天分別打電話給鄉鎮市長以及社會課長,請公所依今年九月十六日召開「工作所得補助方案」作業協調會議紀錄,確實做好申請者資格查察工作。


  社會處說,職業軍人、教職員不用申報所得稅,他們並沒有財稅資料,但事實上他們的收入超過工作所得補助方案標準,依規定不應該申領工作所得補助,明明知道所得已超過工作所得補助方案之標準還刻意申領,恐有詐欺之嫌,籲請職業軍人、教職員者不要提出申請,以免增加作業之困擾,另外九十五年財稅資料符合申辦資格,但現今經濟條件已經改善者,也請不要提出申請,將資源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社會長王秀燕說,事實上有不少民眾九十五年財稅資料雖被挑選列入工作所得補助方案對象,但現今經濟條件已改善,主動向公所要求放棄補助,霧峰鄉就有不少類似案例,這些不需政府補助的民眾,主動將資源讓給真正需要的人,精神令人敬佩。


  社會處昨天也發文給各鄉鎮市公所,村里幹事辦理工作所得補助方案時,對於配偶為職業軍人(不含義務役或替代役)、配偶為公私立國中以下教員、職員(含公私立托兒所、幼稚園)、申請人本人及配偶為公司行號登記負責任,以及九十五年度財稅資料挑選中,但經濟條件已經改善,目前顯然已無需政府補助者,請於申請書上註記清楚,並由公所彙送縣府,再轉內政部再次比對處理。
    撰稿人:董秀員  電話:25266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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